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20年2月18日發布《關於開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市場化採購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 [2020] 2號),表示為更好滿足中國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要,加快受理企業排除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開展對美國加徵關稅商品市場化採購排除工作,根據相關中國境內企業的申請,對符合條件、按市場化和商業化原則自美國採購的進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內不再加徵對美國301措施反制關稅,支持企業基於商業考慮從美國進口商品。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