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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香港工程业界把握发展机遇,香港特区发展局积极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建厅)合作,通过简便的备案制度,便利符合资格的企业和专业人士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新措施《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 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新措施下,于政府名册上的顾问公司及专业人士,可通过备案方式取得中国内地对应的资历,从而可以在大湾区内直接提供服务。另外,香港的顾问公司可以在成功投得项目后,才按需要在大湾区市内开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