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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再延长非居民电商公司增值税登记期限
2022年2月7日
向柬埔寨供货的非居民电商公司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增值税登记。该国税务总局于2022年1月17日发出第776 GDT号通知,延长登记期限。在最近公布的《第542MEF.P号辅助部门规章》中,有关落实电子商贸增值税的规则和程序订明,当局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征收电子商贸增值税,税率为10%。
新税项适用于各家以企业对消费者电商模式,向柬埔寨销售货品的非居民公司。以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贸而言,不论非居民供应商是否已进行增值税登记,柬埔寨注册的买家一律须通过反向收费机制为商品支付10%的增值税。通过反向机制征收的税款被视为进项增值税抵扣,可以在增值税申报表扣除。与电子商贸无关的企业对企业交易,如母公司与其柬埔寨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以及年收入不足2.5亿柬埔寨瑞尔(61,424美元)的非居民纳税人,则可获豁免增值税。
电子商贸的定义是在网上购买的商品、财产以及无形货品,包括网上购物、托管、广告、数据检索、软件供应和数码内容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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