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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十四五」期间第一批进口科学研究用品免税清单
2021年11月23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 (财关税 [2021] 44号),表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 [2021] 23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 24号)有关规定,公布《「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第一批免税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清单》共包含15个条目,包括:
- 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处理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其中包括进行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等工作必需的传感器或类似装置及附件。
- 实验、教学用的设备,不包括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
- 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其中包括数据交换仪。
- 用于维修依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 [2021] 23 号)项下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已免税进口或者可予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用于改进、扩充、升级其功能,而单独进口的专用零部件及配件(自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海关放行之日起 10 年内,但不超过政策执行期限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图书、文献(含数字文献数据库)、报刊、乐谱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微缩平片、胶卷、地球资料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
- 各种载体形式的讲稿、音像资料、幻灯片、软件及软件许可证。
- 标本,模型。
- 实验、研究用材料,包括试剂、生物中间体和制品、药物、同位素等专用材料。
- 实验用动物。
- 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配套设备。
- 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限于农林类学校、专业和农林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 乐器,包括弦乐类、管乐类、打击乐和弹拨乐类、键盘乐类、电子乐类等专业乐器(限于艺术类学校、专业和艺术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 体育器材(限于体育类学校、专业和体育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 船舶所用关键设备(限于航运类学校、专业)。
- 非汽油、柴油动力样车(限于汽车类学校、专业和汽车类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
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清单》第一至十五条执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清单》第五条执行。
资料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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