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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
2021年5月1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5月16日发出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1] 5号),表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0] 4号),第二批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有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对公告附件所列79项商品,延长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为反制美国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有关产品包括部分矿产、化学品、无纺织物、航空及船舶用钢化安全玻璃、贱金属制品等。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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