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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就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国家发布货物出口指引

2021年1月28日



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就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国家发布货物出口指引,出口商或代理商从事有关业务时必须遵守。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目前包括54个非洲联盟成员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

尼日利亚贸易谈判办公室于2021年1月16日的推特(Twitter)贴文及其官方网站随后连结的媒体报道中公布出口规定详情。该政府机关表示,有意与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其他国家进行贸易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申领一切所需许可、牌照、证书和其他必要文件。该些政府部门包括尼日利亚出口促进委员会、尼日利亚标准组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尼日利亚农业检疫局。同时,出口企业还须确保商品符合《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的出口条件。

出口商和代理商须预备进口报关单,并附上相关政府部门发出的一切所需许可,以及向航运或空运公司预约运输服务。随后,出口商和代理商须缴付所需费用,再向尼日利亚海关总署申领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产地来源证。虽然尼日利亚海关总署是该产地来源证的签发机构,但申请书将交由尼日利亚工商、矿业和农业协会联合会审核。

除了进口报关单和产地来源证外,出口商要与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还须预备提单、分析证明书、装箱单、商业发票,以及供应商/生产商的申报表格和产地来源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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