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商贸全接触
  • 登入 / 登记

语言

  • EN
  • 繁
  • 简
  • 活动
  • 我的资讯
  • 联络香港贸发局
  • 订阅
  • 订阅

Section Menu

  • 市场机遇
  • 可持续发展
  • 创业新声
  • 科技及创新
  • 时尚创意
  • 贸发局消息
  • 焦点专题

语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关于香港贸发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记 |

HKTDC.com 关于香港贸发局 My HKTDC

登入 登记

商贸全接触

Section Menu

  • 市场机遇
  • 可持续发展
  • 创业新声
  • 科技及创新
  • 时尚创意
  • 贸发局消息
  • 焦点专题

https://hkmb.hktdc.com/sc/NTkyNzU1Mjk0

经贸研究
储存内容
分享 / 发送

请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然後按「...」以分享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网络购买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020年11月20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3日重新发布修订后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 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有关修订除了因应政府机构改革及职能转变,把相关条目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将第22条修改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其平台7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以及配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须完善其平台7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责任,并且修订后的第32条明确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返回页首 ^
    主题:
  • 网络交易平台,
  • 无理由退货,
  • 退货规则
首页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题

网络交易平台145577
无理由退货145578
退货规则145579

文章主题

网络交易平台145577
无理由退货145578
退货规则145579

interest_article

相关文章

2023年2月7日

把握香港优势连接全球 与沙特合作助多元发展

2023年2月6日

香港复常喜迎全球旅客 贸发局积极为港创商机

2023年2月6日

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引荐 中泰企业联手拓东南亚

2021年3月30日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起实施

Related Events

相关活动

2023年4月19至21日

亚洲授权业会议2023

2023年4月19至21日

香港贸发局香港国际授权展2023

2023年4月19至22日

香港贸发局香港礼品及赠品展 2023 (实体展)

2023年8月17至21日

香港贸发局家电 . 家品 . 博览 2023
活动搜寻

Social Share

关注我们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newpaper-img

订阅每周电邮通讯

banner-img


本人确定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可将上述资料编入其全部或任何资料库内作为直接推广或商贸配对﹝因而可能成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众人士使用﹞,以及用于贸发局在私隐政策声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确认已获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权,将其个人资料提供予贸发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选项是按欧盟有关保护个人资料法律的要求而设,对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客户,请略过此项。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电邮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为登记用户,请即登记!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