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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8月26日
为方便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下称前海)入区企业办理申请优惠政策,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深前海规 [2018] 4号)进行续期,将文号更改为深前海规 [2020] 4号,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前海企业经认定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条件,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产业包括:
现代物流业
- 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订单管理与执行、虚拟生产、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咨询服务等供应链管理服务
- 在岸、离岸物流外包服务
- 第三方物流的结算和管理
- 现代物流技术与物流公共服务系统的开发及运营
信息服务业
- 电信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 电子认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技术研发
- 信息安全技术研发服务
- 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字化资源开发
- 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
- 卫星通信技术研发
- 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与服务
- 云计算、物联网、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的研发与服务
科技服务业
-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低碳环保等各行业专业科技服务
- 基因测序、干细胞、功能蛋白、生命健康等新兴科学技术研发与服务
- 新能源电池、三维立体显示和打印技术研发与服务
- 信息技术外包
- 业务流程外包
- 知识流程外包
文化创意产业
- 创意设计服务
- 文化信息资源开发
- 网络视听节目技术研发与服务
- 动漫及网络游戏研发与创作
- 新媒体技术的研发与服务
资料来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