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2020年6月1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 [2019] 19号)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用制动器衬片》(CNCA-C11-20: 2020)的公告(认监委公告 [2020] 12号),规定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公告指出,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规则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向认监委备案。
上述公告已于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资料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