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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公布18项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2022年6月8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项措施,深圳海关结合深圳、惠州外贸发展实际情况推出18项措施,包括:
- 全面落实「十四五」期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协同深圳市税务局共同做好跨国公司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管理;做好进口税收先征后返等政策性退税,按规减免税款滞纳金。
- 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引导企业用好RCEP成员国降税承诺,全面实施海关预裁定制度,提升RCEP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水平,大力培育更多企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 推广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设备和料件检验便利化措施;对新冠疫苗实施审批即报即审、优先审单、优先查验,保障出境疫苗快速通关等。此外,加快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
- 实施「海空港畅流计划」改革,支持拓展深港水路运输通道,对供港鲜活等生活物资实施「提前申报、抵港直装、非侵入查验」,确保「零延时」;推动「大湾区组合港」拓线上量;建设便捷海关监管区之间物流流转的统一平台等。另一方面,促进中欧班列便利化,积极参与平湖南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通东南亚经深圳中转至欧洲的中欧班列通道。
- 推广企业ERP系统与海关系统对接。拓展移动服务应用「i深关」APP功能,为企业提供「直装直提」无纸化申办、跨境车辆车管预约、通关状态查询等掌上服务等。
- 对从综合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法定检验商品,试点分送集报模式;支持前海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保税维修,不受维修目录限制;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前置办理空运出口货物的集拼、查验、打板等作业。
- 支持跨境电商业态发展,实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备案、清单审核等各类业务的「在线」办理、「一站式」办理;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在直属海关内的集中退货模式;优化和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集中退货模式。
资料来源:深圳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