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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个人资料保护法生效
2022年5月26日
泰国首项《个人资料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根据有关规定,资料控管者和处理者(数据使用者)必须确保数据拥有者明确同意个人资料被使用、披露或收集,而资料的后续使用也受到规管。如因公众利益、合同义务或合规等理由,有关限制可获豁免。该法也支持该国各项自由贸易协定的资料规例以及数码商业和网上银行规定。
《个人资料保护法》适用于在泰国控管及处理销售或消费者行为资料的本地或外国机构。法例把资料分为两类,即姓名、出生日期和联络详情等一般资料;以及种族、性别、宗教、健康状况、生物特征识别和政治取向等敏感资料。
该法保障资料拥有人的权利,包括获告知其资料会被使用;查阅被持有的资料;纠正资料错误;反对不当使用资料;限制资料处理;删除资料;以及资料可携权。如有安全漏洞,资料使用者必须通知资料拥有人。
违例者可被罚款500,000泰铢(14,432美元)至500万泰铢,另加惩罚性赔偿。监管委员会将处理投诉及实施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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