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 [2020] 3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 [2020] 16号)等要求,广东省日前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事项作出补充通知(粤市监认监 [2020] 139号),要求省内各地级以上市的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及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科学有序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和监管工作,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申请开设「绿色通道」。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