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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20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2020年2月11日
为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广东省政府于2月6日推出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包括:
-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
广东省会统一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系列预防控制指引,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并落实复工条件,统筹做好防护工作,和拓宽招工渠道等。 -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此外,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 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 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加强金融纾困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通中小企业疫情应对金融服务专区和「绿色服务通道」,统筹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包括省级财政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此外,支持企业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并优化企业小额贷款服务等。 - 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包括对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在建和新建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林等资源指标。并且完善审批工作「直通车」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实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对能提供主管部门证明、涉及特殊物品的防控物资实行便利通关政策,无需进行卫生检疫审批。
上述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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