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全接触
https://hkmb.hktdc.com/sc/1X0AG22S
请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然後按「...」以分享
2019年1月8日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延长自2013年实施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财税[2013]105号)期限5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止。
由2018年11月1日至前述通知下发前,若纳税人已经缴纳有关消费税,符合通知免税规定的可以申请予以退还。
有关详情,请参考以下网页:
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为登记用户,请即登记!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