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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布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及申請程序
2021年11月8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商務部近日發出2021年第36號公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承諾,制定並公布《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申請條件和申請程序》,訂明2022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43億噸。有關申請條件包括:
- 近兩年(2020年至2021年10月)具有原油進口業績或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准的使用進口原油資格。
- 擁有不低於50,000噸的原油水運碼頭(或每年200萬噸換裝能力的鐵路口岸)的使用權,以及庫容不低於200,000立方米原油儲罐的使用權。
- 銀行授信不低於2,000萬美元(或1.2億元人民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
- 擁有從事石油國際貿易專業人員至少2人。
- 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2022年第一批允許量將於2021年12月31日前下達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其後將視情況分批下達剩餘允許量。並且根據企業實際進口情況、經營需求和新增符合條件的加工企業申請,適時追加和調整下達允許量。但近兩年無進口業績的企業不再安排允許量;允許量依據符合條件企業於2021年的實際執行情況和新增合法產能情況計算下達。
地方申請企業須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企業的子公司須通過集團總部統一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匯總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申請材料後,於2021年11月19日前以郵寄、快遞、當面遞交等方式將申請及有關材料送達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逾期概不受理。商務部對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後,於2021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分配進口允許量,並將分配結果下達給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中央企業。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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