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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境外高端人才現可申請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
2021年8月16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等部門早前聯合發布《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20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明確符合條件申報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20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申報人,需於2021年8月16日至9月30日期間在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提出補貼申請。
個人所得稅補貼計算方法,是以在2020年納稅年度內,申報人在深圳市已納稅額減去「測算稅額」,即為申報人可申請的個人所得稅補貼額,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測算稅額」是指申報人在深圳市的個人所得按照香港稅法測算的應納稅額;2020年測算稅額按標準稅率法測算,即測算稅額相等於申報人應納稅所得額的15%。而個人所得稅補貼額最高為500萬元人民幣。
此外,如符合2019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補貼申報條件而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申報人,同樣可在是次申請期限內提出補辦申請,申報條件則以《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2019年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為準。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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