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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公布科技特區發展優惠措施
2021年7月28日
巴基斯坦通過《科技特區管理局法(2021年)》(Special Technology Zones Authority Act (2021)),以監管國內科技特區的建立及營運事宜。新法例列出特區發展商可享的一系列優惠及免稅措施,並為在特區內營運的公司提供類似豁免。此外,法例還訂明設立科技特區上訴審裁處,處理各特區機構與政府之間的法律爭議。
根據新法例,投資者的企業如在政府計劃建立的60個特區內經營,可獲豁免《所得稅條例(2001年)》所列的各種稅項,包括利得稅、所得稅、營業稅、預扣稅、資本增值稅、股息收入所得稅和股息預扣稅,有效期自企業的特區許可證發出當日起計,為期10年。此外,在整個10年期內,把資本貨物(包括廠房、軟件、建築材料和其他所需設備)進口到特區時,也可免徵銷售稅和關稅。
特區企業還可將持有的本地貨幣自由兌換成外幣,並可把外幣自由匯出或轉移,以滿足投資者、貸款人、承辦商、營運商、諮詢公司、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供應商和顧問的要求。特區企業也可聘用海外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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