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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可申報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
2021年8月9日
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到惠州市工作,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等部門早前聯合發布《關於發布2020年度惠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指南的通知》,實施2020年度惠州市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申報工作。《通知》明確,在惠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惠州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為2020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未申請2019年度財政補貼的申請人可以補辦申請,再次逾期則不再補辦。
申報期間由2021年7月20日至8月31日,符合條件而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可在次年的申請期限內補辦,再次逾期的不予受理和補貼。
資料來源: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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