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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歐盟地理標誌協定現已生效
2021年3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歐洲聯盟地理標誌保護與合作協定》於3月1日正式生效,是中國對外商簽的第一個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標誌雙邊條約。通過《協定》,中歐雙方首次大規模互認地理標誌,總量超過500個。雙方還約定受保護的地理標誌可以使用對方的官方標誌,有利於相關產品開拓市場。《協定》的生效可以消除雙方地理標誌持有人的後顧之憂,促進相關產品的進口,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的生活品質,滿足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據商務部信息,地理標誌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重要類型,是識別產品來源於某一地區的標誌。雙方互認的各自約100個地理標誌由《協定》生效日起受到保護,各175個將於《協定》生效後4年內完成相關保護程序。受《協定》保護的中歐地理標誌的品牌眾多,包括中國的紹興酒、六安瓜片、安溪鐵觀音、吐魯番葡萄乾,及歐洲的香檳、巴伐利亞啤酒、帕爾瑪火腿、馬吉那山脈橄欖油等,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還有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的地理標誌。
《協定》於2011年啟動談判,2019年底結束談判。2020年9月14日,中歐雙方正式簽署《協定》。2021年1月底,雙方完成內部法律程序並相互通知。根據《協定》關於生效的程序規定,《協定》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下一步,中歐雙方將共同做好《協定》的履行工作。
資料來源:國務院、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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