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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落地實施
2021年3月8日
廣東省政府於2月28日發布《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落地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 [2021] 34號),要求省內有關政府部門及直屬機構貫徹執行有關措施,以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實施,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推動高質量發展。《方案》以「競爭優先」、「和而不同」及「持續發展」作為基本原則,目標是推動建立健全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競爭規則,進一步優化投資和營商環境,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並且建立健全以競爭政策為基礎的政策協調機制,以競爭政策的優先地位調整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實現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方案》的實施內容包括:
- 組建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負責統籌指導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區域的實施。邀請香港、澳門競爭執法機構參與委員會的相關事務。建立粵港澳三地競爭執法機構執法會商機制,定期舉行三方會議,通報競爭執法重要動態、開展理論研討,在各自法律制度安排下,自願開展執法協助和人員往來交流合作等。
- 成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競爭政策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充分發揮專家在競爭政策制定實施、委託開展行業競爭狀況第三方評估、課題研究、公平競爭審查和執法案件論證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競爭理論和監管實務水平。
- 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執法,打破行業壟斷,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聚焦醫藥、建築、招投標和政府採購、公章刻製等領域,加大力度規管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線索舉報綠色通道。
- 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堵塞利用註冊制度實施不正當競爭的漏洞,全面排查直銷企業及關聯主體,規範直銷行業經營。整合系統執法資源,強力打擊網絡傳銷,查處互聯網平台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 營造公平便利的准入環境。對港澳投資者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實現市場領域「非禁即入」。深入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等改革,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化水平,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廣「粵港銀政通」服務,並擴大至澳門經營者,實現港澳投資者商事登記就地受理以及遠程辦理。推動簡化版商事登記公證文書試點改革在大灣區複製推廣。
- 大力倡導國際合作和全社會競爭意識,包括開展與世界反壟斷司法轄區以及東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競爭執法機構的執法交流,提升中國反壟斷執法國際影響力。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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