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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引起關注
2020年10月21日
印尼眾議院於10月5日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這項新法例的適用範圍廣泛,旨在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資,提升外資項目的審批效率。總體而言,該法例修訂逾75項法例和1,200項條文,以大幅改善投資及經營的便利程度。為此,該國已刪減負面投資清單、推行勞工改革,同時簡化許可證規定、土地收購程序和政府行政規定。
工商界大多數業者都歡迎《創造就業綜合法》,但環保團體和良心投資領域卻提出反對,原因是他們普遍認為,簡化許可證申請和處理程序勢必加速破壞印尼森林和生態系統。根據新法例,企業只須為高風險項目提交環境影響分析。
此外,勞工及人權組織強烈反對改變工人福利和遣散費的計算方式。事實上,新法例取消行業最低工資,改由地方首長決定最低工資,同時又削減遣散費,由以往最多相當於32個月工資減至僅19個月。不過,新的政府基金將向新失業人士提供相當於額外6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除此之外,工人加班時數上限為每日4小時或每周18小時,員工目前享有的每周兩天假期則會減至1天。
印尼也修訂《勞動法》(第13/2003號法例)中多項特殊休假/特許條款,令婦女的就業權利受削弱,包括取消婦女首天生理期假期、婚假、子女受洗假、產假、流產休養假或喪假。
不過,外籍人士的僱用規定則有所放寬。《勞動法》第42條原本規定,外籍人只可從事外交事務工作,但有關限制現已放寬。具體而言,他們毋須許可證也可以在印尼自由工作,擔任多種職務,包括出任董事、承擔領事責任和出任研究人員或緊急工程師等。此外,外籍工人毋須申領工作許可證也可在初創企業工作。
對於外國投資者而言,減少官僚作風尤其重要。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機構已把各項營業執照的簽發工作交由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負責,而各商業領域的營業執照申請程序還計劃簡化,包括外貿、清真認證、航海/漁業、農業、林業、能源/礦產資源、電力和工業、基礎設施和公共住房、運輸、衛生、藥品和食品、教育和文化、旅遊業、郵件派遞、電訊、廣播、安全和國防等。
除此之外,《創造就業綜合法》還修改禁止外商投資領域的相關程序。例如,當局修訂《新投資法》(第25/2007號法例)第12條以及取消負面投資清單,取而代之的是禁止投資商業領域清單,包括麻醉藥物、賭博、瀕危動植物、珊瑚礁、化學武器、工業化學品和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料。清單內容日後可以根據總統令而有所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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