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柬埔寨成立新消費者權益保障機構處理傳統和數碼交易
2020年9月14日
柬埔寨最近成立全國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作為全面實施《2019年消費者保障法》的措施之一。該委員會負責監察傳統和數碼企業,通過法律行動確保製造商和進口商對任何誤導性產品資訊承擔責任,並會查封違法企業。
另一方面,所有企業包括海外企業的分公司,在柬埔寨從事電子商貿業務之前,必須取得電子商務許可證。大部分使用數碼平台,包括社交媒體網站和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向該國市場供應或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個人或企業,均須遵守這項強制規定。
只有年度營業額低於應課稅額的個人或企業、家庭式小型企業,以及季節性商品銷售商,可獲豁免上述規定。其他電商相關企業一概應在6個月內申領許可證,本土公司每兩年續簽一次,海外公司每3年續簽一次。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
- 東盟
- 東南亞
- 柬埔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