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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
2020年7月31日
為進一步推動落實廣東省製造業及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及廣東省商務廳日前制訂並發布《關於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推動包括以發展工業為主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產業園、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由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開發區等工業園區發展。《實施方案》提出構建工業園區發展新格局,包括:
- 促進珠三角核心區工業園區轉型升級:優化珠三角核心區工業園區產業結構,專注發展先進製造業,引導外溢產業相關企業或環節優先向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轉移。提升工業園區創新水平,在具備條件的園區部署建設一批製造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支持各地重點依託工業園區打造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支持珠三角核心區工業園區輸出品牌、管理、開發、運營能力,在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建設「飛地園區」,完善 GDP 核算、稅收分成等制度,形成優勢互補、責任共擔、利益共享、合作共贏的長效機制。
- 提升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工業園區發展能級:適度超前規劃沿海地區工業園區用地,力爭在每個地市打造若干個萬畝園區。充分發揮「灣+區+帶」聯動優勢,依託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等重大發展平台發展沿海大工業,組織開展園區專題招商活動,引進配套企業,擴大產業規模,延伸產業鏈條,加快構建貫穿粵東粵西的世界級沿海產業帶。組建沿海經濟帶工業園區聯合體,推進區域產業聯動,暢通產業循環。
- 推動北部生態發展區企業集中入園發展:在區域功能定位總體管控下,合理控制工業園區開發規模,細化政策單元,將工業園區作為工業發展主戰場。強化用地、環保政策硬約束,各地通過制訂搬遷入園標準、建立入園項目庫,逐步推動園區外製造業企業搬遷入園發展,各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優先支持。新引進製造業項目應安排在園區內,力爭到 2022 年園區工業增加值佔所在地比重普遍達到 50%以上。推動園區產業綠色化,支持各地依託資源稟賦,因地制宜發展綠色低碳新型工業、數字經濟、生物醫藥和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北部生態發展區相關考核評價涉及工業經濟發展情況時,只考核工業園區內指標數據。
此外,《實施方案》要求提高工業園區產業承載能力,包括提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加大對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並大力規劃建設工業園區到高速公路、港口、機場、鐵路站點等交通節點的快速通道,改善園區周邊交通配套條件。以工業園區為試點,優先推進 5G 網絡建設和應用,打造若干個「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範園區。
資料來源: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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