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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
2020年6月26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於2020年6月23日聯合發布第32號令和第33號令,分別發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同時廢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表示,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給全球跨國投資帶來巨大衝擊,世界經濟受到嚴重影響。發布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全面開放的重要舉措,也是《外商投資法》施行後,推進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最新配套文件,展示了中國堅定不移支持經濟全球化和跨國投資的決心,將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環境,以更高水平開放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與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提高了服務業、製造業、農業開放水平。其中,全國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壓減比例17.5%,還有2條部分開放;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壓減比例18.9%,還有1條部分開放。包括:
- 加快服務業重點領域開放進程。金融領域,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交通運輸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空中交通管制的規定,同時調整了民用機場條目的規定。
- 放寬製造業、農業准入。製造業領域,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產的規定。農業領域,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為中方股比不低於34%。
- 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在全國開放措施基礎上,自貿試驗區繼續先行先試。醫藥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教育領域,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是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作為《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施行後的新版負面清單,除了進一步擴大開放外,還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了銜接。主要包括:
- 落實外資准入管理。在負面清單說明中,規定有關主管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境外投資者擬投資清單內領域,但不符合清單規定的,不予辦理許可、企業登記註冊等相關事項;涉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的,不予辦理相關核准事項。
- 調整中外合作經營限制性規定。《外商投資法》實施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已經廢止,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部分條目中限於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方式投資的規定已經過時,不再保留。例如,將「醫療機構限於合資、合作」的條目調整為「醫療機構限於合資」。
- 增加負面清單豁免規定。外商投資構成較為複雜,為了與法律法規做好銜接並考慮特殊情況,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在說明中增加了負面清單豁免規定,即「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特定外商投資可以不適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中相關領域的規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落實好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之外給予內外資企業平等待遇,同時完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在擴大開放中維護國家安全。
資料來源: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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