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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歐盟等向世貿組織通報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
2020年5月5日
4月30日,中國、歐盟和其他17個成員正式向世界貿易組織提交通知,共同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維護世貿爭端解決機制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的運轉。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規定,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參加方將通過世貿組織《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25條規定的仲裁程序,處理提起上訴的爭端案件。參加方根據世貿組織關於上訴程序的現行規則和實踐,確定了上訴仲裁程序規則,保障裁決的一致性和可預期性。該安排顯示了各方對多邊貿易體制的信心和支持,有利於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
除中國、歐盟外,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的參加方還包括澳洲、巴西、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危地馬拉、中國香港、冰島、墨西哥、新西蘭、挪威、巴基斯坦、新加坡、瑞士、烏克蘭和烏拉圭。該安排向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開放,並歡迎其他成員參加。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是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的臨時措施,各方的最終目標仍然是恢復上訴機構的正常運轉。中國將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一道,繼續推動解決上訴機構停擺問題,共同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
資料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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