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全接觸
HKTDC.com 關於香港貿發局 My HKTDC
登入 登記
加工貿易,指從境外保稅進口全部或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經境內企業加工或裝配後,將製成品複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來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償還,製成品由外商銷售,經營企業收取加工費的加工貿易。進料加工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製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加工貿易。 閱讀文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於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標準。進口的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後,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文件放行。 閱讀文章
中國政府為了吸引外商投資,制定了一系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閱讀文章
在對個人、外商投資企業的境外所得徵稅時,會存在其境外所得已在來源國家或地區繳稅的實際情況。為避免對所得的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訂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以保障同一項收入,不論是直接收入或是間接收入,均不會被雙重徵稅。 閱讀文章
中國允許外商投資企業或境外發行股票企業的利潤或股息、紅利匯出境外,對於利潤或股息、紅利的匯出,事先無需外匯局批准,持有關檔直接到銀行辦理即可。 閱讀文章
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程序 閱讀文章
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企業財務通則》。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環節,新《通則》明確了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財務監督等六大財務管理要素,並結合不同財務管理要素,對財務管理方法和政策要求做出了規範。此外,新《通則》還在企業財務制度體系上有所創新,建立了開放性的企業財務制度體系。 閱讀文章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2011年3月1日起實施)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閱讀文章
流轉稅的一種,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徵收。凡在中國境內從事貨物銷售或進口,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企業和個人,都為增值稅納稅義務人,都需要交納增值稅。 閱讀文章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設立與開設店舖的申報程序 閱讀文章
如仍未成為登記用戶,請即登記!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