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關全面實施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
2017年7月24日
中國海關總署決定由7月1日起,把稅收徵管方式改革由以往只限部分試點口岸及部分貨物,擴大到通過全國口岸所有運輸方式進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全部章節商品。企業及單位在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均可利用「自主申報、自行繳稅」方式利用海關預錄系統填報有關進口項目事宜,及通過該系統的海關計稅服務工具計算應繳納的相關稅費,連同系統的報關單預錄入內容一併提交海關辦理報關手續。貨物放行後,海關會對有關進口企業、單位申報的價格、歸類、原產地等稅收事項進行抽查審核。至於其他通關事宜,則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62號辦理。
有關詳情,請瀏覽以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