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1年1月19日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表示自2021年1月27日起,广州市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下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准备进入广州市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每件消毒程序。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