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大工作原则"
发改委指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行动计划提出"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创新引领"、"坚持互利共赢"以及"坚持开放包容"四大工作原则。
目标在经过三年努力后,让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着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全面优化"五大营商环境"
行动计划同时提出全面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
(一)"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制
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支持广州南沙开展放宽市
场准入试点,深入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
别措施落地实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进
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
(二)"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藉着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行惠企政策统一发布、集中推广、精准推送,推动涉企补贴奖励等政策"一网通办"、"免申即享",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利用。
(三)"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通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共建共享特色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专题数据库,扩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
(四)"营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以提升"引进来"吸引力。粤港澳大湾区正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加大压力测试,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走出去"竞争力,推动大湾区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五) 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包括提升跨境通 关便利度,为持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来大湾区内地九市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提供办理长期签证便利;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扩宽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