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貿發局早前以「食品或化妝品的進口流程及注意事項」為主題,舉辦「T-box 走進大灣區系列:營商實務小組諮詢會」,邀得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駐香港貿發局中國商務顧問施春,以及香港貿發局研究部專題研究及商務諮詢主管趙永礎,剖析化妝品和食品的進口流程和須知。
問1:內地在化妝品方面依據甚麼法規進行監管?
答:根據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分為「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和「特殊用途化妝品」兩種不同的監管方式,以規範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監督管理,保證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及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消費者最常接觸的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即普通化妝品類,例如洗髮水、香皂、日常化妝品等。「特殊用途化妝品」包括染髮和燙髮產品、去斑美白、防曬等具有特殊治療功效的化妝品,在監管角度相當於「藥妝」產品概念,既是藥品,又是化妝品,所以與「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在監管上有所不同。
問2:化妝品的註冊管理和備案管理有甚麼分別?
答:內地對「特殊用途化妝品」已實施註冊管理制度,對「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即普通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並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化妝品原料分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該部門對風險程度較高的化妝品新原料實行註冊管理,對其他化妝品新原料則實行備案管理。
在內地,化妝品新原料是指首次使用於化妝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具有防腐、防曬、著色、染髮、去斑美白功能的原料皆屬化妝品新原料,必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後方可使用;其他化妝品新原料在使用前,有關企業應當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問3:申請化妝品新原料註冊或進行化妝品新原料備案,應提交甚麼資料及文件?
答: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科學研究的發展,調整實行註冊管理的化妝品新原料的範圍,而申請化妝品新原料註冊或進行化妝品新原料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文件:
(一)註冊申請人、備案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二)新原料研製報告;
(三)新原料的製備工藝、穩定性及其質量控制標準等研究資料;
(四)新原料安全評估資料。
問4:普通化妝品備案和特殊化妝品註冊系統,在操作流程上需要注意甚麼事項?
答:進口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需要對應持有化妝品或美容美髮等類別經營範圍,並需要填寫化妝品備案登記表。普通化妝品備案前,需預先領取備案號,然後在化妝品備案系統中進行備案申請資料填寫,提交後即完成備案。
若提交的資料符合備案資料要求,則公開備案訊息;若不符合,相關監管部門可要求企業責令改正。現階段,對於公開備案訊息的產品流程是:進口普通化妝品應根據相關要求,遞交備案資料;國產普通化妝品的備案資料,可以由境內備案人或境內責任人存檔備查。
註冊特殊化妝品時,首先需填寫申請單及相關資料,完成並提交電子註冊資料後,需按照相關要求,將紙質資料遞交至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機構。根據《化妝品註冊備案資料提交技術指南(試行)》的相關內容,受理機構收到電子版和紙質版註冊資料後,會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形式審查工作
問5:化妝品在進口內地時有何常規流程?
答:第一種方式是傳統的進口清關模式,進口清關分類如同其他普通貨品,任何類型的化妝品在進口時也需要按常規流程,以B2B批發形式進行進口清關報關。
另一種方式是近年很流行的跨境電子商務清關,可通過已在內地海關註冊的跨境電商平台,根據相關簡易清關模式,為B2C零售的進口貨物清關,但有關貨物只可作零售用途。
問6:化妝品進口時,需要向海關提交甚麼證明文件?
答:首次備案流程需時約三至六個月,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一)代理合同、銷售合同、發票、裝箱單各一式三份;
(二)不論進口國原定的產品標籤是甚麼語文,進口中國內地前必須具備中文標籤及原標籤電子版,即原標籤翻譯件或中文標籤預備案證明書;
(三)出口國衞生證,或是自由銷售證明、健康證;
(四)出口國產地證;
(五)廠家成份分析說明;
(六)包裝聲明;
(七)海運/空運提單;
(八)其它各口岸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單證。
問7:在新修訂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制度下,是否所有進口食品生產商均需要註冊?
答:食品與化妝品在進口內地時,監管方法相近,例如同樣必須依照國家標準和規格,提供完整的中文標籤。
值得留意是,內地海關總署自2021年推出新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制度,海關總署統一負責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註冊管理工作,所有向內地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貯存企業等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貯存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註冊。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有效期為五年,並且可在有效期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通過註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出延續註冊申請,所以香港的食品進口貿易商必須向食品進口或生產商,了解是否已向內地海關註冊
問8:哪些種類的食品,必須由所在國家或地區的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註冊?
答:內地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中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可根據對食品的原料來源、生產加工工藝、食品安全歷史數據、消費人群、食用方式等因素的分析,並結合國際慣例,確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方式和申請材料。
當中18類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包括肉與肉製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製品、蜂產品、蛋與蛋製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麵食、食用穀物、穀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乾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乾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及保健食品,必須由所在國家或地區主管當局推薦註冊並進行審核檢查,確認符合註冊要求後,向海關總署推薦,並提交一系列申請資料和報告。
海關總署對生產不同食物的企業,有不同註冊要求,考慮因素包括食物原料的來源、生產加工工藝、食物安全歷史資料、消費人群、食用方式等。18類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可透過海關總署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以較簡化的「企業自行申請」模式進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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