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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
2020年2月14日
海關總署較早前公布了《關於推廣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2019] 219號)(《公告》),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州、深圳、杭州和寧波實施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對僅實施商品檢驗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企業可直接提離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海關實施現場檢驗和抽樣檢測工作。在企業有緊急需要時,可優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檢驗。此外,《公告》在上述地點擴大實施採信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範圍,對涉及CCC認證的所有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海關在檢驗時將採信認證認可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公告》涵蓋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包括:
- 座椅安全帶(品目8701~8705的車輛用),HS編碼:8708210000
- 汽車電動天窗,HS編碼:8708210000
- 汽車手動天窗,HS編碼:8708294200
- 其他車身未列名零部件(包括駕駛室的零件、附件),HS編碼:8708299000
- 牽引車、拖拉機用制動器及其零件(包括助力製動器及其零件),HS編碼:8708309100
- 大型客車用制動器及其零件(包括助力製動器及其零件),HS編碼:8708309200
資料來源: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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