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业可于8月31日上午9时起提交第二次申请,但其中的信息科技方案类别必须有别于首次申请已获批的类别。有关企业亦需要就首次申请结果回复秘书处,方可提交第二次申请。该计划的评审准则不变,每家企业累积可获的总资助额最高为30万港元(折合约26.7万元人民币)。
资助期由6个月增至12个月
该计划发放资助的形式不变,有关企业的申请获批后,即可获发放30%的资助金额。当项目完成及证明文件获接纳后,企业随即可获发放余下资助金额。此外,订阅制信息科技方案的资助期由6个月增至12个月,此安排适用于之前已获批的申请;相关企业被视为同一企业而不能提交申请的限制会取消;社会企业如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按遥距营商计划签发的证明书,也符合申请资格。计划评审准则包括:建议项目与申请企业的业务是否相关、预算是否合理及合乎经济原则、推行细节的复杂程度及是否切实可行、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一般而言,申请企业所获得的资助额都是在市场合理价格范围内,足够落实较经济实惠及可较快实行,而又能达到同样效果的信息科技方案。
涵盖12类信息科技方案
遥距营商计划涵盖12类有助遥距营商的信息科技方案,包括:
1. 网上营商
2. 网上接单和送递、智能自助服务系统
3. 网上客户服务和推广
4. 客户数码体验升级
5. 数码支付 / 流动装置零售管理系统
6. 线上 / 云端财务管理系统
7. 线上 / 云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8. 遥距文件管理、云端储存及远端存取服务
9. 网上会议工具
10. 虚拟团队管理和沟通
11. 网络安全方案
12. 其他线上 / 量身订造 / 云端业务支援系统
港府强调,遥距营商计划旨在资助企业采用信息科技方案,在疫情期间继续营运和提供服务。该计划由今年5月18日起接受申请,截至8月18日上午10时,共收到17,372份申请,其中约95%来自中小企。企业如欲申请计划资助,可通过遥距营商计划的秘书处,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网上系统提交申请,截止申请日期为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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