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旨在落实由2019/20课税年度起,就企业或个人于防疫抗疫基金下获得的大部分财政资助或援助,给予税务豁免。
免缴有关援助的利得税及薪俸税
政府发言人表示:"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前所未见的挑战,政府成立防疫抗疫基金并先后推出两轮纾困措施。除部分措施所发放的基金款项没有税务后果外,其他措施涉及《税务条例》所订的税务责任均需要课税。"
发言人又指:"为使相关企业或个人能充分受惠于基金的援助,除涉及一般商业活动而并非通过配对安排发放的款项外,受惠方将可获豁免就有关援助而需缴付的利得税及薪俸税。"如基金推出进一步措施,政府亦将继续采取相同原则提供税务豁免。
《命令》生效后,雇主及雇员在报税表不需填报相关获豁免征税的款项。就已递交报税表的企业或个人,可于《命令》生效后以书面通知税务局以修改相关资料;而雇主则须为相关雇员提交修订的雇主报税表格。
政府纾困措施助业界 保就业计划可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各行各业经营困难,面临裁员甚至倒闭危机,各国陆续推出支援措施助企业纾困。香港特区政府于2月宣布成立防疫抗疫基金,涉及金额由原本逾250亿港元加码至300亿港元,涵盖24个不同行业的支援措施,加强支援因疫情受创的界别及其员工,助业界渡过难关。其后,政府于4月再推出第二轮措施,加码注资1,375亿元撑企业、纾民困,当中包括首次推出总值800亿元的"保就业计划",为承諾不裁员的合资格雇主提供为期六个月的雇员工资补贴。保就业计划在5月25日起接受雇主和自雇人士申请,开放申请翌日共收到约72,000名雇主和约61,000名自雇人士的申请。合资格的雇主和自雇人士可于6月14日晚上11时59分前,通过保就业计划专用网站提交第一期工资补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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