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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深了解外商投資法規 利港商藉大灣區拓內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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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營商環境,國家商務部去年推出《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及《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加強推動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吸引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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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

香港貿發局早前舉辦「在內地設立港資企業須知 : 符合信息報告要求」商務諮詢工作坊,邀得專家剖析《外商投資法》的實施如何便利港商投資內地,以及外資在內地開設公司時,應如何在「信息報告制度」上做到合規要求和相關注意重點。

港企以大灣區作切入點拓內銷

內地內銷市場龐大,是港商等外資企業的目標市場。內地於今年3月通過並公佈的「十四五」規劃,強調擴大內需,加快構建國內大循環、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發展格局,並且提升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進一步發展。於港商而言,要迅速走進內銷市場,其中一個途徑是到內地成立公司。

香港貿發局研究部商務諮詢經理趙永礎在工作坊上指出,粵港澳大灣區是港商通往內地市場的門戶,不少港商都會透過在內地開設「港資企業」尋找內地企業客戶。內地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相關要求,其中由商務部及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訂《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明確規定以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替代以往的「審批備案制」和聯合年報制度,協助包括港澳台以及其他外資進軍內銷市場。

趙永礎指出,港商現在於網上已經可以登記成立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利用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中國銀行、創興銀行、招商銀行、工商銀行聯合開通的「深港通註冊易」商事服務,經相關銀行網點申請在深圳蛇口自貿區開辦港資企業。

「其實現在於內地成立外商投資企業或是港資企業都很方便,《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自去年1月1日跟隨《外商投資法》同時生效,這其實跟我們在香港成立公司,每年都需要提交周年申請表相類似。在《外商投資法》下,以往需要的投資註冊資本和內銷限制已經全部取消,唯一是當企業從事進出口時,需要繼續向商務部備案和登記,但我相信相關手續在未來也將被簡化。」

趙永礎
香港貿發局研究部商務諮詢經理趙永礎指出,粵港澳大灣區是港商通往內地市場的門戶,港商需根據自去年1月1日起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相關要求,方可進軍內銷市場。

「線上一表填報 線下一窗領取」

在工作坊上,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駐香港貿發局中國商務顧問孫健從四方面簡介信息報告制度。他指出,內地的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內地的「開辦企業」排名由2015年的第128位躍升至去年第27位,反映內地政府致力從簡環節、減時間、降成本等方面,提升企業開辦的便利度。

「在企業開辦方面,及至去年底,全國各省均已開通了『一網通辦』平台,實現『線上一表填報,線下一窗領取』服務,平均只需四個工作天內,即可辦理包括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領取稅控設備和發票、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登記等企業開展經營的必要流程和手續。去年新實施的《外商投資法》及實施條例則取代『外資三法』,成為內地外商投資的新法例,讓港澳投資者在內地投資參照執行。」

內地的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致力推動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縮減外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放寬投資准入。孫健指出,全國版清單條目由2019年40條減至33條,放寬或取消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商用車製造等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而自貿區版清單條目也由37條減至30,在自貿區開放試點,允許外商投資中藥飲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駐香港貿發局中國商務顧問孫健表示,內地的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致力推動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實施了外資信息報告制度,提高了投資的便利化。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駐香港貿發局中國商務顧問孫健表示,內地的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致力推動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實施了外資信息報告制度,提高了投資的便利化。

企業需依時辦理外資信息報告

根據《外商投資法》第34條,內地於去年初已全面實施外資信息報告制度,孫健說:「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應當通過企業登記系統,以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在外資信息報告制度實施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得更直接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通過企業登記系統進行各類報告;而取消商務部門的聯合年報,就把市場監管、商務、外匯的年報『多報合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告。」

孫健表示,外資信息報告分四大類,即初始報告、變更報告、注銷報告以及年度報告,企業可以於內地各省(市)的一網通辦、市場監督管理局網上辦理相關服務。他提醒外資企業,如未來依時辦理相關報告,將面臨法律責任,「例如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如未能於6月30日報送年報,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三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將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不過,孫健指出,如相關外資已改正違法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後一年內,未再發行違反信息報告義務行為時,可向商務主管部門及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除相關的失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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