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投資便利化,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目標之一。《規劃綱要》提到要落實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系列協議,推動對港澳在法律及爭議解決等多個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
經濟活動衍生爭議 香港發揮仲裁角色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小組主席蘇紹聰認為,香港應該增強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角色,協助「一帶一路」建設,隨着大灣區經濟活動增長,市場對本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需求亦會隨之上升。
他指出:「在《規劃綱要》公佈後,大灣區內的基建項目將增加,公路和基建設施的落成,令大灣區城市連繫更密切,預計人流和物流將比以往更加頻繁。隨着經濟活動增加,必然衍生合約、投資項目等方面的爭議。由於在粵港澳大灣區中,香港定位為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中心,因此可能有更多案件選擇在香港仲裁。 」
蘇紹聰表示,本港很多律師希望進軍內地法律市場並提供服務,《規劃綱要》闡明放寬現有CEPA框架下的障礙和限制,業界表示歡迎,他亦指出廣東省司法廳表現亦非常積極。
他又指,不論是大灣區抑或「一帶一路」的項目,本港在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方面都有發展機會,香港律師會過去兩年均有舉辦「一帶一路法律論壇」,希望吸引更多國際法律人才匯聚香港,為投資「一帶一路」建設的客戶服務。
香港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適用地區,普通法為國際社會所熟悉,因此香港在吸引國際投資者和國際律師行方面存在優勢。不過,粵港澳分別奉行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成為有關當局規劃大灣區時的挑戰之一。
針對上述情況,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蘇紹聰認為,粵港澳三地需要制訂一套機制,處理地區之間的法律衝突,他表示:「粵港澳三地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研究如何制訂一套區域法律衝突處理機制,處理三個地區的不同法律制度,在確認三地法律制度的差異之後,大家可以研究和制訂一套規則,處理將來可能出現的法律衝突。」
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知識產權服務需求大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暨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澤銘認為,大灣區內有三個司法區,機遇與挑戰並存,他相信可以透過規劃改善,讓各界提出意見。他又指,香港的法院及仲裁服務聞名國際,能吸引國際跨境糾紛以香港作為解決平台。
此外,大灣區重點之一是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陳澤銘預計會為本港法律界帶來機遇。他認為:「香港法律界有非常好的優勢,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香港有不少從事專利和知識產權的律師,如果大灣區要做創新科技,知識產權不可或缺,本港從事專利方面的專業人士可以跑到內地,協助初創企業取得國際專利保障,這方面的機遇非常龐大。」
《規劃綱要》又提到,要加快區內法律服務業發展,鼓勵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為「一帶一路」建設和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服務,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試點,研究港澳律師在珠三角九市的執業資格和業務範圍,構建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聯動香港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陳澤銘期望,本港律師將來可在大灣區有更高的參與度:「如果有內地或大灣區企業需要跨境合同服務,香港律師即使有能力,他們目前亦不可以提供相關服務,因為他們沒有執照,不可以在內地從事這個專業,但在先試先行構念之下,我認為可以考慮放寬香港律師某程度上在大灣區執業。」
大灣區發展 港知識產權業迎新客源
《規劃綱要》亦提及,大灣區要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更好發揮知識產權法庭作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本港能為區內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服務, 而大灣區發展會為本港的知識產權服務業帶來新客源。
邱騰華指出:「香港一直以來在知識產權方面都有很多專業從業員,包括法律界和商業服務界,而未來的市場可能更擴闊,因為珠三角地區,尤其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內,有很多企業和高新科技,以至高端製造業,都重視研發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但這九個城市的相關人才不足。以法律行業為例,其實近年傳統法律行業已經不只處理商貿訴訟,很多時在知識產權、商業糾紛、爭端解決中發揮作用,正當香港經濟體系發展趨向高水平,這些較專業、能夠與國際接軌的專業行業需求會越來越大。」
[資料由香港商業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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