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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自2019年6月起陸續生效,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爭端解決機制和其他相關範疇。兩份協定為香港企業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場准入條件,也有助降低營商門檻、擴大商機,為香港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香港特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於8月13日與香港主要商會代表舉行會議,討論相關新規定對港商營運的實際影響,以及可行的應對措施。他在會後表示,除了標籤為「中國製造」的新規例外,暫時看不到美國有關部門藉新措施對香港製造的產品施加其他限制,或實施關稅、改變進口程序及資料。
中小企面對經濟難關,銀根緊絀,如要加大投資升級轉型,可透過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旗下不同基金資助,尋求實質支援,如能在升級轉型過程中注入科技含量,更能事半功倍。
有講者提到,廠商決定是否轉移生產線時,着眼點除了應對中美貿易糾紛外,亦需從投資角度出發,考慮企業本身的長遠發展策略,適宜物色合作夥伴,把生產線外判或分租廠房,又或把高增值生產回流香港,保持「香港製造」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