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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訂法例加速減碳 企業積極參與增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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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已成為全球大趨勢,台灣現正加速推進減碳工作,並修訂法例以應對減碳新形勢,同時吸引本土企業參與減碳行動,以提升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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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貿發局特約記者康彰榮於台北報道,台灣以出口為導向,在全球供應鏈擔當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也加速推動減碳工作,力求在產業發展與生態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

冀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現時全球各地掀起一股減碳風潮,而台灣早於2010年已推行減碳政策。台灣環保署於該年9月10日以行政規則方式發佈「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鼓勵產業盡早加入溫室氣體減排行動,並加以奬勵。抵換專案經過多次修訂後,已推行具體措施,允許有能力減碳的企業申請參與,把減碳成效轉成碳權(即減碳額度),再轉售予顧及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因素、履行環評減量承諾,以及有自願碳中和需求的企業。2015年,台灣推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並於2021年10月推動修法,廣受企業關注。《溫管法》耗時10年才完成立法工作,於2015年7月1日公佈,作為碳管理的法律依據。該法訂明,到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降低50%以上,並實行碳交易制度,而價格及分配等細節仍在商討,至今仍有待實施。隨着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嚴重,國際社會對提高碳排放限制標準的呼聲持續高漲,《溫管法》內容已無法應對全球加速減碳的趨勢。因此,環保署於2021年10月21日預告提出《溫管法》修正草案,並把該法例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有多項重點,首先訂明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為此,草案要求各級政府機構應與民眾、事業及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排、發展負排放技術,以及推動國際合作。台灣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訂明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並把該法例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碳排放量與稅率掛鈎   成立基金促減碳

另外,草案還納入製造、運輸及建築等行業的排放管制機制,要求該些行業的製程及設備等應符合效能標準,降低排放強度。其中備受產業界關注的「碳訂價制度」也獲納入修訂草案。實行碳訂價制度已是全球各地的大勢所趨,如歐盟計劃於2023年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於2026年正式實施,向日後進口的排碳商品徵收碳關稅。商品的碳排放量愈高,稅率也愈高。這次修法工作也增訂新條款,規定未來主管機關,必須為特定產品制訂碳含量計算與確認方式,參考國際經貿形勢對含碳量高的進口產品徵收碳費。草案訂明對台灣本土產業徵收碳費的細節,徵稅對象包括電力、鋼鐵、煉油、水泥及光電半導體等產業。第一輪收費以年排放量超過25,000噸為收費基準,初步預估全台將有288家碳排大戶納入稅網。值得廠商注意的是,碳費計算將分為直接排放源和間接排放源。以台灣耗能及耗電量最多的半導體產業來說,生產過程中的直接碳排量將要課徵第一筆碳費,生產所消耗的電力則列為間接碳費,意即會收取兩筆碳費。不過,這次修法也新增碳費退費機制。若台灣企業未來面對國際競爭、外地商品進入台灣市場造成不公平競爭時,當局將啟動碳費調整機制。台灣環保署將與產業主管機關商討及設計退費機制,並通過附屬法例訂立細節。此外,台灣環保署計劃利用碳費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優先用於研究及開發溫室氣體減排技術,以及輔導、補助及獎勵辦理排放源溫室氣體減量工作,其餘則用在排碳源檢查、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以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氣候變遷因應法》預計於2021年底完成預告,2022年2月送立法院審議和表決,2023年正式生效。台灣環保署計劃利用碳費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優先用於研究及開發溫室氣體減排技術,以及輔導、補助及獎勵有關技術及產業,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大企支持減碳   聯手積極參與

雖然該項政策有待實施,但國際減碳聲浪高漲,不少企業有感必須盡快行動,才能跟上世界潮流。例如,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兼台灣第四大碳排企業的台積電(TSMC),於2018年發表《台積公司氣候變遷宣言》,並訂出具體指標,包括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0年減少40%、全公司使用再生能源的比率達40%、2016至2030年新增節能措施累計節電總量50億度,以及採用相同製程技術量產五年後產能提升一倍。同時,台積電亦協助約1,500家供應商進行節電行動,以2018年為基準年,累計節電量達15億度。台積電希望供應商能於2030年前節能20%,並以此為採購評選標準,不會再向未達標供應商採購產品。
2021年,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承諾於2050年達至淨零碳排,在未來30年每年減少1,000萬噸碳排量(相當於台北市一年的碳排量)。劉德音說:「雖然淨零成本很高,但企業不做,台灣就會被邊緣化。」此外,台灣科技業巨企台達電於2015年參加巴黎氣候峰會(COP21)時,簽署了「We Mean Business」承諾,透過訂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達成企業自主減碳。2017年,SBT科學化方法公佈後,台達電立刻訂定目標,於同年10月成為台灣首家通過SBT審查的企業。台達電的減碳工作主要有三大方向。首先是自主節能,該公司於2020年實施234項節能方案,減少排放9,328噸二氧化碳。第二是自建太陽能發電設施。第三是購買綠電憑證(T REC)與簽訂再生能源購電協議(PPA)。該公司並計劃到2030年實現百分百使用再生能源。早前,台達電與台積電、友達、台灣微軟、光寶科技、宏碁、和碩及華碩共七家企業組成「台灣氣候聯盟」,主要目標是帶動供應鏈一起減碳,訂定未來的節水、減廢與節能目標。此外,台泥、亞泥和東元電機等傳統產業公司、電訊業三大巨頭、交通業的中華航空,以及金融和服務業的統一超商、富邦金、元大金和中國信託等,都已着手進行減碳工作。台達電永續長周志宏早前呼籲,企業應該從現在開始掌握生產過程的碳排量,也希望政府盡快制訂碳費機制,讓企業意識到「碳是有成本的」。鑒於「不減碳就沒生意做」的情況愈來愈有可能發生,政府與指標企業必須一起行動,加快推動台灣減碳工作。台灣本土大企業積極參與減碳工作,包括減少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使用再生能源、推行節能措施等,以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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