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於本月31日上午9時起提交第二次申請,但其中的資訊科技方案類別必須異於首次申請已獲批的類別。企業須就首次申請結果回覆秘書處,才能提交第二次申請。計劃的評審準則不變,每間企業累積可獲的總資助額最高為30萬元。
資助期由6個月增至12個月
計劃發放資助的形式亦不變,申請獲批後,企業可獲發放30%的資助金額。當項目完成及證明文件獲接納後,企業可獲發放餘下資助金額。
此外,訂閱制資訊科技方案的資助期由6個月增至12個月,此安排適用於之前已獲批的申請;相關企業被視為同一企業而不能提交申請的限制會取消;社會企業如獲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按遙距營商計劃簽發的證明書,也符合申請資格。
計劃評審準則包括:建議項目與申請企業的業務是否相關、預算是否合理及合乎經濟原則、推行細節的複雜程度及是否切實可行、服務供應商的相關技術能力和經驗,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一般而言,申請企業所獲得的資助額都是在市場合理價格範圍內,足夠落實較經濟實惠及可較快實行,而又能達到同樣效果的資訊科技方案。
涵蓋12類資訊科技方案 10月31日截止申請
計劃涵蓋12類有助遙距營商的資訊科技方案,包括:
1. 網上營商
2. 網上接單和送遞、智能自助服務系統
3. 網上客戶服務和推廣
4. 客戶數碼體驗升級
5. 數碼支付 / 流動裝置零售管理系統
6. 線上 / 雲端財務管理系統
7. 線上 / 雲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8. 遙距文件管理、雲端儲存及遠端存取服務
9. 網上會議工具
10. 虛擬團隊管理和溝通
11. 網絡安全方案
12. 其他線上 / 度身訂造 / 雲端業務支援系統
計劃旨在資助企業採用資訊科技方案,在疫情期間繼續營運和提供服務。計劃由本年5月18日起接受申請,截至8月18日上午10時,共收到17,372份申請,其中約95%來自中小企。
企業如欲申請計劃資助,可盡早透過計劃的秘書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網上系統提交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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