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措施下,在政府名冊上的顧問公司及專業人士,透過備案方式取得中國內地對應的資歷,從而可以在大灣區內直接提供服務。另外,香港的顧問公司可以在成功投得項目後,才按需要在大灣區市內開辦公司。
備案取對應資歷 可直接提供服務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在簡介會致辭時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去年2月出台,各市根據綱要中的定位迅速發展,對建築及工程界來說,是一個難得的機遇。發展局一直積極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建廳)商議,探討透過簡便的備案制度,便利合資格的企業和專業人士到大灣區開業及執業。新措施剛於日前獲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示通過。」
有關措施按《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管理暫行辦法》推出。《管理暫行辦法》容許屬政府兩份名冊,即建築署「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名冊上的顧問公司,以及香港相關專業註冊管理局註冊的專業人士,透過備案方式取得內地對應的資歷,從而可以在大灣區內直接提供服務。
先投項目 後才按需要開公司
此外,在新措施下,香港的顧問公司可以在成功投得項目後,才按需要在大灣區市內開辦公司。
黃偉綸說,新措施會先試行五年。發展局會與住建廳商討,盡快落實具體安排和細節。他期望新措施實施後,有助本地建築和工程業界把握大灣區機遇,拓展商機。
另外,發展局亦於簡介會上分別介紹,與前海管理局及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制定的類似備案措施,涉及的範圍除上述建築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兩份名冊上的顧問公司外,亦包括香港認可承建商名冊的公司,以及香港專業學會/商會的公司會員。當中橫琴的認可規定已於去年12月開始實施,並已有香港工程顧問公司及專業人士成功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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