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旨在落實由2019/20課稅年度起,就企業或個人於防疫抗疫基金下獲得的大部分財政資助或援助,給予稅務豁免。
免繳有關援助的利得稅及薪俸稅
政府發言人表示:「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帶來前所未見的挑戰,政府成立防疫抗疫基金並先後推出兩輪紓困措施。除部分措施所發放的基金款項沒有稅務後果外,其他措施涉及《稅務條例》所訂的稅務責任均需要課稅。」
發言人又指:「為使相關企業或個人能充分受惠於基金的援助,除涉及一般商業活動而並非通過配對安排發放的款項外,受惠方將可獲豁免就有關援助而需繳付的利得稅及薪俸稅。」
如基金推出進一步措施,政府亦將繼續採取相同原則提供稅務豁免。
《命令》生效後,僱主及僱員在報稅表無需填報相關獲豁免徵稅的款項。就已遞交報稅表的企業或個人,可於《命令》生效後以書面通知稅務局以修改相關資料;而僱主則須為相關僱員提交修訂的僱主報稅表格。
政府紓困措施助業界 保就業計劃可申請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球經濟,各行各業經營困難,面臨裁員甚至倒閉危機,各國陸續推出支援措施助企業紓困。香港特區政府於2月宣佈成立防疫抗疫基金,涉及金額由原本逾250億港元加碼至300億港元,涵蓋24個不同行業的支援措施,加強支援因疫情受創的界別及其員工,助業界渡過難關。
其後,政府於4月再推出第二輪措施,加碼注資1,375億港元撐企業、紓民困,當中包括首次推出總值8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為承諾不裁員的合資格僱主提供為期六個月的僱員工資補貼。
保就業計劃在5月25日起接受僱主和自僱人士申請,翌日共收到約72,000名僱主和約61,000名自僱人士的申請。合資格的僱主和自僱人士可於6月14日晚上11時59分前,通過保就業計劃專用網站提交第一期工資補貼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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