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貿易發展局早前舉辦「營銷新動向工作坊:『內地網紅』新攻略」,邀得熟悉中國內地網紅發展的臻昇傳媒策略顧問蔡承浩,分享打造內地網紅的秘訣,並講解中小企如何建立及經營內地自媒體,以加強宣傳效果。
藉自媒體平台 推銷產品
蔡承浩表示,網紅一般以「前舖後居」的模式經營,即在前端塑造及宣傳個人形象,在後端銷售產品。例如網紅會透過塑造美容專家形象,銷售化妝品;建立企業顧問形象,銷售教育課程;打造自己成為時尚達人,銷售時裝。企業可因應需要,尋找合適的網紅協助推廣產品。
他又提到,去年中國內地網紅最熱門使用的自媒體平台,包括映客直播、一直播、花椒直播、短視頻、騰訊課室、網易雲課堂等,其中前三者是全國人流、現金流、知名度較高的平台,因此企業可以透過這類平台,推銷產品及吸引客戶。
製短片與網民分享 簡單直接
蔡承浩認為,中國內地火紅的短視頻自媒體「抖音」,是企業打入當地市場宣傳的好門路。他說,抖音的用戶可錄製15秒的短片,向網民灌輸內容,簡單直接,而抖音又是全國18歲以上人士的「集中地」,並採納大數據系統,有助企業針對性地接觸客群。此外,企業亦可以在抖音申請為電商,推銷產品。
他以微信公眾平台為例提醒香港企業,若想透過此自媒體平台作營銷,首先要以香港的商業登記,申請開設微信的公眾帳號,以保障公司的商標利益,以免日後被他人開設相同名稱的帳號,而增添麻煩或需花錢爭奪商標註冊等。他又補充,申請微信公眾帳號需時約6至8個星期,且每月設有限額,因此企業需要預留時間先作申請,以配合推廣期。
新電子商務法 加強監管經營者
此外,蔡承浩提到,香港企業進軍內地的網絡營銷,一般會透過電子購物平台或社交平台等進行,不過,在最新的《電子商務法》下,企業必須多加注意,以免碰釘。
中國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電子商務法》,嚴格監管電子商務經營者及其相關活動,包括需要登記及納稅。新法例規定,透過互聯網等訊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無論是個人還是組織,包括淘寶、京東等平台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的微商,以及網絡直播平台中銷售商品的主播,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要同時擁有中國內地及採購國的營業執照才能營業,亦需要繳稅,違規最高罰款200萬元人民幣。新法例又指,如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證的嬰兒奶粉等保健類食品,不可在網絡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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