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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自貿區推進改革創新支持大灣區發展
2022年2月21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2月15日,廣東省政府公布《印發關於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府函 [2022] 11號),表示為落實《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 [2021] 12號),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積極發揮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引領功能,提出15方面、共27條改革措施,要求各有關地區、單位要將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列為本地區、本單位重點工作;而省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各有關地區、各片區的溝通銜接,爭取盡早下放權限;對省級層面的權限下放,要力爭在2022年底前下放到位。有關改革措施包括:
- 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投資設立旅行社
繼續做好審批權限下放工作。進一步優化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流程,用好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便利港澳投資者辦理有關業務。
- 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
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為國際船舶開展法定檢驗。配合國家出台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放開政策,在「中國前海」、「廣東南沙」、「廣東橫琴」船籍港有序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制定相關管理措施,促進高端航運要素集聚。
- 開展進口貿易創新
推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支持前海蛇口、橫琴片區申報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支持南沙片區建設樞紐功能突出、雙循環優勢明顯、貿易自由便利、服務配套齊全的進口示範區。打造進口貨物國際中轉分撥中心。支持前海蛇口片區建設電子元器件亞太集散中心、海運中轉集拼中心、離港空運服務中心。支持南沙片區建設全球優品分撥中心、華南醫藥公共保稅分撥中心、廣州港灣區國際集拼中心、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享國際貨運中心等特色項目,帶動形成汽車、食品、生物醫藥等國際分撥產業集群。
- 支持離岸貿易發展
實施離岸貿易結算便利化措施。支持銀行根據展業原則和業務實際,為廣東自貿試驗區企業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自主決定審核交易單證的種類。支持銀行探索離岸轉手買賣的真實性管理創新,基於客戶信用分類及業務模式,優化業務結算流程,提升審核效率。此外,落實配套稅收支持政策。及時跟進國家出台支持發展離岸貿易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相關政策,做好政策落實和動態評估。
- 提升醫藥產品進口便利度
便利進口藥品通關監管。開展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便利化試點。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大健康國際貿易平台。用好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相關政策,鼓勵相關藥品、醫療器械通過廣東自貿試驗區進出。支持前海蛇口片區申請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並且爭取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試點。
- 加快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
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有關企業或運營主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制定並推行標準化多聯式聯運運單等單證,聯合鐵路運營單位等共同申報多式聯運相關示範工程項目,推進示範工程創建,推動簡化多式聯運手續、提高運輸效率。並且探索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組合港」建設,支持南沙、前海蛇口片區進一步創新口岸通關監管方式,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區域通關便利化水平。
- 打造期貨產業鏈
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強化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聯動合作,吸引國際投資者參與,打造服務高質量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平台。完善期貨保稅交割監管政策。支持期貨交易所將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貨物品種及指定交割倉庫向海關總署備案。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的保稅監管場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
- 創新賬戶體系管理
開展廣東自貿試驗區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拓展試點銀行網點範圍,著力提升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服務質效,深入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宣傳,加強試點業務監測,確保試點業務平穩運行,為廣東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 完善仲裁司法審查
支持境外仲裁機構依法依規在前海蛇口片區設立業務機構。研究制定境外仲裁機構依法設立業務機構的相關登記流程、手續,探索設置「特邀會員」制度,納入仲裁行業自律管理體系。打造便捷、高效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優化完善南沙片區「三套模式+遠程庭審」模式和前海蛇口片區「港資港法港仲裁」模式,推動橫琴片區打造涉外、涉港澳一站式法律公共服務平台。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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