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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3月18日起對馬來西亞實施RCEP協定稅率
2022年2月7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1月28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實施有關事宜的公告 》(2022年第13號) ,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55號),就有關事項發出公告,包括:
- 根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有關規定,RCEP《協定》將於2022年3月18日起對馬來西亞生效實施,上述《辦法》第二條所述的成員方同時增加馬來西亞。
- RCEP《協定》項下輸韓國、馬來西亞的原產地證書為可自助打印證書,自RCEP《協定》對該成員方生效之日起實施,相關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77號執行。
資料來源:海關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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