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全接觸

商貿全接觸 商貿全接觸
  • 登入 / 登記

語言

  • EN
  • 繁
  • 简
  • 活動
  • 我的資訊
  • 聯絡香港貿發局
  • 訂閱
  • 訂閱

Section Menu

  • 多媒體
  • 商貿頭條
  • 成功之道
  • 營商有法
  • 貿發情報
  • 跳出香港
  • 潮流創富
  • 經貿研究

語言

  • EN
  • 繁
  • 简
  • HKTDC.com |
  • 關於香港貿發局 |
  • My HKTDC |
  • 登入 / 登記 |

HKTDC.com 關於香港貿發局 My HKTDC

登入 登記

商貿全接觸

Section Menu

  • 多媒體
  • 商貿頭條
  • 成功之道
  • 營商有法
  • 貿發情報
  • 跳出香港
  • 潮流創富
  • 經貿研究

https://hkmb.hktdc.com/tc/OTMxNDMxMzk3

經貿研究
儲存內容
分享 / 發送

請在微信中掃描二維碼然後按「...」以分享

探索海南自貿港(2):主要行業的發展機會

2021年12月20日

潘焯匡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等規劃及法律框架的支持下,海南正積極推進自貿港的建設。《總體方案》明確,2025年前將初步建立以貿易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由2020年《總體方案》發布至今,不少政策和規劃已陸續推出。在規劃逐漸變得細緻和清晰,以及政策逐漸落實下,不少港商和外商都考慮到海南投資。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video element.

為了讓港商更瞭解海南自貿港各行業的發展機會,本文將分析海南現時對各行業的准入、營運和跨境服務限制、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鼓勵類行業1、已推出的主要政策,以及簡介未來這些行業的發展方向。本文分析的行業主要涵蓋與香港相關的產業,分別是:製造加工、物流、金融、法律和會計、建築和工程、醫療、資訊和通訊科技,以及文化產業。在某些領域,《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中對港商有更優惠的准入和跨境服務條款,本文也會作簡要分析。

需指出的是,因篇幅關係,本文只會列出一些較主要和突出的規定;本文所覆蓋的範圍也只限於海南自貿港全域,並不會深入介紹海南某些改革試點地區(如: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等)正推行的政策。

重點產業

製造加工

物流

金融

法律和會計

建築和工程

醫療

資訊和通訊科技

文化產業

製造加工

對外商(港商)准入/營運限制

  • 不得投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
  • 禁止新建和擴建皮革鞣製加工和毛皮鞣製及製品加工
  • 禁止生產日用塑料製品製造中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 人造板(以木、竹、藤等製成)製造須向產業園區集中布局
  • 中藥飲品加工及中成藥生產須向產業園區布局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寵物飼料、食品開發、生產
  • 水產品加工、貝類淨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開發
  • 糖果、口香糖、蜜餞、冰淇淋、膨化食品、酸奶生產
  • 功能性特種服裝生產
  • 新型診斷試劑的開發、生產
  • 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製品的開發、生產、應用
  • 高清數字攝錄機、數字放聲設備製造
  • 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
  • 旅遊工藝品創意設計及生產
  • 鑽石珠寶等消費精品設計、加工、貿易

跨境服務限制

不適用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進口生產原輔料、營運用交通工具和遊艇,以及自用生產設備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海南省產業准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 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 [2020] 42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 [2020] 54號)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 [2021] 7號)

《總體方案》指出,海南自貿港將致力發展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數字貿易等為重心的高新技術產業,新型診斷試劑的開發和生產、高清數字攝錄機設備製造等產業在海南應有一定發展空間。而且,海南正積極發展旅遊業,所以港商也可以考慮於海南開展旅遊工藝品設計及生產、珠寶設計和加工、糖果生產等與旅遊消費有關的產業。但是,由於海南自貿港發展重視生態保護,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會受准入和營運限制。

海南部署於2025年啟動全島封關運作,屆時大部分商品進入海南將實施零關稅。不過在製造加工的範疇,中央政府已出台一系列生產原料和工具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原輔料和交通工具免稅政策採用正面清單管理方式,只有在清單內的原料和交通工具才可享受免稅政策;自用生產設備免稅政策採用負面清單管理方式,除了皮革鞣製加工業、煤化工業等10個行業及國家規定禁止進口或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其他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設備均可享受免稅政策。不過需注意,享受了免稅政策的生產原料和工具,只能於海南使用。

物流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國內水上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
  • 公共航空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得超過25%,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 禁止投資郵政公司、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公路貨物運輸公司
  • 郵輪旅客國際海上運輸業務
  • 物流業務相關倉儲設施建設,特別是自動化高架立體倉儲設施,包裝、加工、配送業務相關的倉儲一體化設施建設、經營
  • 一般商品的共同配送、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和特殊藥品低溫配送等物流及相關技術服務的提供和運用
  • 國際船舶代理、外輪理貨
  • 船舶供應、第三方船舶管理、航運保險、航運仲裁、海損理算、航運交易、航運金融、航運租賃、保稅倉儲、國際物流配送、航運信息服務、船員服務、海事培訓等航運服務業

跨境服務限制

  • 只允許境外服務提供者在對境外船舶開放的港口從事國際運輸,除此以外,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不得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
  • 未經中國政府批准,任何外籍船舶不得以任何方式經營中國港口之間的拖航
  • 境外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得從事起訖地在中國境內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郵政服務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設

  • 簡化報關單隨附單證
  • 設立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海口海關關於簡化報關單隨附單證有關事項的公告》(海口海關公告 [2020] 5號)

現時海南有關物流的政策大多集中在洋浦經濟開發區,洋浦經濟開發區位於海南西北部,是海南海運物流的樞紐。在海南自貿港全域層面,政府正在促進貿易便利化及發展物流相關產業。現時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無紙化方式申報時,進口環節無須提交合同、裝箱清單和載貨清單(艙單),出口環節無須提交合同、發票、裝箱清單和載貨清單(艙單)。海關審核時如有需要,才再行提交。2021年5月,政府成立了洋浦保稅港區和海口綜合保稅區外的第三個位於海南的綜合保稅區 -- 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此保稅區將聚集航空產業,發展飛機維修、保稅航材物流產業等。

至於未來發展,根據《海南省「十四五」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海南仍然會集中強化基礎設施,彌補海南物流發展短板。措施包括:優化港口和機場設施、擴建鐵路貨運場站、繼續發展跨境電商物流、完善冷鏈物流設備等。海南將重點布局建設海口、三亞、洋浦和東方4個物流樞紐集群,海口及三亞主要開展消費品物流和加工業務,洋浦和東方的發展則會同時兼顧大宗商品物流。值得留意的是,海南將深度參與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2。海南將會成為西部陸海新通道的出海口,連結其他「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金融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沒有金融相關的特別管理措施,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其他期貨市場服務、資本投資服務
  •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
  • 融資租賃服務

跨境服務限制

  • 僅在中國境內,依照中國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可經營保險業務,但以境外消費方式提供的除保險經紀外的保險服務及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的國際海運、空運和運輸保險經紀及再保險經紀等服務不受限
  • 未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以跨境交付方式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以及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 企業年金法人受託機構、託管人、投資管理人應當經中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並為中國法人。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應當經中國政府批准,並為中國法人
  • 依據中國法成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其他從事諮詢業務的機構經批准可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發布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及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暫行辦法
  • 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
  • 推出外匯創新業務政策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關於印發〈海南省關於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的通知》 (瓊金監函 [2020] 186號)
《關於印發〈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瓊金監 [2021] 37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於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外匯創新業務政策的通知》(瓊匯發 [2020] 1號)

由於證券、期貨和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已於2020年在全國範圍取消,現時已沒有對外商(港商)准入或營運限制,不過金融領域與行政審批、資質條件、國家安全等相關措施,仍須按照現行規定執行。現時,海南已經推出了不少促進自貿港金融發展的政策,其中,海南對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 企業的登記註冊無最低准入門檻要求。此外,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外匯創新業務政策的通知》,銀行可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工商註冊信息辦理相關境內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毋須企業提交商務報告信息,藉此簡化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中央政府十分重視海南自貿港金融發展。2021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指出海南將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以及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相關措施包括探索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設立中外合資銀行、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範圍、向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資產管理產品、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賃領域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

法律和會計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法律行業:雖然外商禁止投資中國法律事務及成為國內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但根據CEPA及海南省司法廳,於香港經營滿5年,有3名以上執業律師,而且3年內未受過香港律師監管機構處罰(駐內地代表機構未受內地監管部門處罰)的律師事務所,可與一家海南律師事務所在海南省內組建合聯營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各方出資額不得少於500萬(人民幣,下同),港方出資比例不得高於49%
  • 會計行業:負面清單內沒有內容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國際經濟、科技、環保、物流信息、商務、會計、稅務諮詢服務
  • 知識產權服務

跨境服務限制

  • 境外律師事務所、境外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境外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以外的其他名義在中國境內從事法律服務(海南律師事務所聘請外籍律師擔任外國法律顧問和港澳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除外)
  • 境外個人不得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根據CEPA,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按照《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參加內地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
  • 境外服務提供者只能通過商業存在方式提供法定審計服務和代理記賬服務,但根據CEPA,香港會計師可在內地設立及符合內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設

  • 成立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 成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
  • 規定服務費用200萬元以上,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取會計師事務所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海南律師事務所實行合夥聯營的試行辦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善海南省會計審計服務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瓊府辦 [2019] 5號)

香港法律和會計服務在海南自貿港能享受更寬鬆的准入和跨境服務限制。現時,外商不得投資中國法律事務及成為國內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也不得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根據CEPA,香港律師事務所可與一家海南律師事務所在海南省內組建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方出資比例不得高於49%),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參加內地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同樣,現時境外服務提供者只能通過商業存在方式提供代理記賬服務,但根據CEPA,香港會計師可在內地設立的,並符合內地《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國家對香港法律和會計服務服務准入和跨境服務限制明顯較寬鬆。

近年海南法律和會計服務行業發展主要集中在建設相關設施和制度。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及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已分別於2020及2021年成立。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也於2019年發出指導意見,取消各部門(單位)、各市縣自行設定的會計師事務所(簡稱事務所)業務資格備選庫,規定服務費用200萬元以上,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取會計師事務所。以上措施能優化海南法律和會計服務行業對外開放的配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海南將推動海事審判「三合一」(民、商、刑事)改革、全面實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等。意見更指出鼓勵外籍調解員和港澳台調解員參與糾紛化解,及引入知名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國際商事調解組織。至於會計行業,2021年4月發布的《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中指出,將全面落實CEPA協議、積極參與自貿港建設,及繼續加強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會計審計跨境監管合作。

建築和工程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沒有建築及工程相關的特別管理措施,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工程諮詢服務
  • 工業設計、建築設計、服裝設計等創意產業
  • 城鄉規劃編製服務(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除外)
  • 旅遊、生態、文化主題酒店的建設、運營

跨境服務限制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
  • 境外服務提供者可提供除總體規劃以外的城市規劃服務,但須與中方專業機構合作。法定規劃以外的城市設計和法定規劃編製的前期方案研究,可不受此限制
  • 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除方案設計以外的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基礎設計)、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工程和集中工程服務,須與中方專業機構合作
  • 外國人申請參加中國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和註冊以及外國建築師申請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按照對等原則辦理。但根據CEPA,香港專業人士參加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和註冊毋須按照對等原則辦理,而且香港專業人士更可通過資格互認取得內地建築師資格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2022年開始全面對非裝配式建築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瓊府 [2017] 100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通知》(瓊府辦函 [2020] 127號)
《關於進一步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築有關事項的通知》(瓊建科函 [2021] 155號)

為了高質量建設海南自貿港,海南需要大量建築和工程的設計和規劃人才,所以這些行業均是鼓勵類行業。不過,內地建築及工程行業對境外服務提供者有一定限制,外國人申請參加中國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和註冊以及外國建築師申請執行註冊建築師業務,須按照對等原則辦理。不過,在CEPA框架下,香港專業人士參加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和註冊不單毋須按照對等原則辦理,更可通過資格互認取得內地建築師資格。

近年,為了推動科技應用和綠色發展,海南大力推動發展裝配式建築(又稱「組裝合成」建築法)。2020年發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通知》指出,2022年底,各市縣年度商品住宅實施計劃項目中,採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應不低於80%。2021年發布《關於進一步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築有關事項的通知》更指出,2022年開始海南將全面對非裝配式建築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項目總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或單體建築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業建築項目可不以裝配式方式建造。海南大力推動發展裝配式建築,將推動建築及工程行業積極使用新科技。

醫療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負面清單列出外商投資醫療機構限於合資,但根據CEPA,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獨資形式設置醫療機構。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高端手術器械、理療康復設備、穿戴式智能化健康裝備製造
  • 醫療機構
  • 生物醫藥技術開發、生產
  • 健康醫療旅遊、體育旅遊開發
  • 醫療設備、公務機、新能源汽車經營租賃及維修服務

跨境服務限制

  • 在外國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應邀、應聘或申請來華從事臨床診斷、治療業務等活動,註冊有效期不超過1年。註冊期滿需要延期的,可以按規定重新辦理註冊。但根據CEPA,香港法定註冊的12類醫療人員(包括醫生、中醫、牙醫、藥劑師和護士)可在內地短期執業,最長時間為3年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2021年內允許取得居留許可證、居住證的人員在海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 [2021] 7號)

在CEPA框架下,香港服務提供者及醫療人員進入海南醫療行業可享受更寬鬆的准入和跨境服務限制。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獨資形式設置醫療機構,香港法定註冊的12類醫療人員在內地執業的最長時間也達3年,比現時海南對外籍醫師1年的規定長。現時,海南正推進醫療保障國際化,《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海南將在2021年內允許取得居留許可證、居住證的人員在海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同等醫保待遇。

現時海南醫療產業對外開放主要集中於博鰲樂城醫療旅遊先行區(可參閱聚焦海南自貿區(3) : 醫療旅遊發展的新機遇),但未來海南自貿港全域將更深入參與醫療產業對外開放。商務部發布的《海南省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指出,將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醫療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指出,將鼓勵高端醫療裝備首台(套)在海南進行生產。海南發展醫療產業,除會通過博鰲樂城醫療旅遊先行區發展醫療旅遊和科研外,也會在海南其他地區支持港商獨資開設醫療機構,及推動醫療設備研發。

資訊和通訊科技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電訊(電信)業:

  • 增值電信業務除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外,按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執行 (即: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的外資股比不超過50%(電子商務、國內多方通信、存儲轉發類、呼叫中心除外))
  • 允許實體註冊、服務設施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企業,面向自由貿易港全域及國際開展互聯網數據中心、內容分發網絡等業務
  • 基礎電信業務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須由中方控股

互聯網產業:

  • 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訊息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公眾發布訊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軟件產品開發、生產
  • 電子商務系統開發與應用服務,各類專業資產交易平台建設、經營
  • 在線教育、在線醫療、在線辦公系統開發與應用服務
  • 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研發與應用
  • 物聯網技術研發與應用
  • 區塊鏈技術研發與應用
  • 寬帶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限於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

跨境服務限制

  • 從事國際通信業務,必須通過中國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國際通信出入口局進行。國際通信出入口局應當由國有獨資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申請設置、承擔運行維護工作,並經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批准設立
  • 不允許境外衛星公司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直接向境內用戶經營衛星轉發器出租業務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互聯網新聞訊息服務、互聯網公眾發布訊息服務
  • 未滿足設立商業存在和相關股比要求的,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互聯網訊息搜索服務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已完成的建設

  • 開通海南自貿港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
  • 完成鋪設和測試海南至香港(Hainan to Hong Kong Express,H2HE)海底光纜線路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海南資訊和通訊科技准入和跨境服務政策的其中一個引人注目之處,在於允許實體註冊、服務設施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企業,開設面向自由貿易港全域及國際的互聯網數據中心和內容分發網絡等業務。這是在所有外商准入負面清單中首次出現的內容。現時根據CEPA,港商於內地須以合資方式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和內容分發網絡服務,而港資股權比例不得超過50%。從國務院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智慧海南總體方案(2020-2025年)》中「建設(中)國首個國際數據中心,開展國際數據服務」的表態看來,海南不單會將互聯網數據中心和內容分發網絡業對外商開放,股權比例也有可能與CEPA條款持平或比CEPA更優惠,以吸引國際企業到海南投資。

近年海南互聯網產業發展迅速,根據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0年海南互聯網產業營收規模達到了1,200億元,2016-2020年年均增長率超過30%3。這與海南大力建設資訊科技基建不無關係。2021年4月,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開通,為中國第一個以省為單位申報建設的專用通道。通道覆蓋海南9個產業園區,包括海口復興城互聯網信息產業園、三亞互聯網信息產業園、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等。企業在園區內通過通道使用互聯網,速度和穩定性也能顯著提升,能夠助力企業發展互聯網業務。此外,海南至香港(H2HE)海底光纜線路也於2021年9月完成鋪設和測試,即將啟用。海南大力建設資訊科技基建,為海南發展互聯網產業和其他行業的產業升級打下了基礎。

文化產業

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

  • 禁止投資新聞機構
  • 禁止投資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製作業務,但根據CEPA,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在內地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從事音像製品製作業務
  • 禁止投資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站)、廣播電視頻道(率)等
  • 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含引進業務)公司
  • 禁止投資電影製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以及電影引進業務,但根據CEPA,香港企業可設立獨資公司發行國產影片,但須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
  • 禁止投資文物拍賣的拍賣公司、文物商店和國有文物博物館
  • 文藝表演團體須由中方控股

對外商(港商)鼓勵類行業

  • 工業設計、建築設計、服裝設計等創意產業
  • 演出場所經營
  • 動漫創作、製作及衍生品開發
  • 文藝表演團體

跨境服務限制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從事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製作業務,不得從事網絡出版(含網絡遊戲)服務。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內容除外
  • 因拍攝特殊需要,經批准可聘用境外主創人員,但主要演員中聘用境外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均不得超過主要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對外合作攝製的故事片、動畫片、紀錄片、科教片等,因拍攝特殊需要,經中國電影主管部門批准可聘用境外主創人員。除已有特別協議規定的國家和地區外,境外主要演員數量不得超過主要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但根據CEPA,香港與內地合拍的影片,在主創人員、演員比例、內地元素上不設限制
  • 境外服務提供者不得跨境從事網絡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內容除外

已推出的主要政策

  • 允許在自貿區(港)設立中方控股的外資文藝表演團體,申請材料報自貿區(港)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

資料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 年版)》
《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通知》(文旅市場發 [2020] 62號)

港商基於CEPA框架下可於文化領域獲得更優惠的待遇,例如,港商可於內地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從事音像製品製作業務。現時海南發展文化產業,主要在於提高與旅遊業有關的文化產品供給(如:增加文藝演出)。根據2020年由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的通知》,現時外商於全國自貿區(港)設立中方控股的外資文藝表演團體,申請材料報自貿區(港)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便可。

文化產業將會是海南發展現代服務業重要一環。2021年4月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指出,海南將支持建設海南國際文物藝術品交易中心,鼓勵國內外知名拍賣機構在交易中心開展業務。雖然現時文物拍賣公司仍有對外商(港商)准入限制,但在以上政策的表態下,此政策有可能獲適度放寬。

小結

綜觀以上各行業發展,可觀察到兩個要點。首先,中央和海南政府在推動海南自貿港各行業發展,普遍制度及基建先行。雖然某些行業(如製造加工)會有免稅等促進投資的措施,但其實這些措施是未來封關運作的預演。在2020年《總體方案》發布至今的一年多,政府正在細化制度安排(如允許取得居留許可證、居住證的人員在海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建設所需設施(如成立海南國際仲裁院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及海口空港綜合保稅區)。因此可以預期,由現時至2025年間,海南的營商環境將會更成熟。對某些行業而言,盡早投資海南可能會獲得先行者優勢,但在日漸完善的制度和設施下,後來者也有望享受一個更便捷及完善的營商環境。

第二,海南自貿港將會發展多元產業。從以上各行業近年均有新發展的情況可見,雖然海南正於洋浦和博鰲樂城進行物流和醫療行業的試點改革,海南自貿港發展也不會忽視其他行業。這是因為海南面積龐大,若要發展成一個繁榮的自貿港,各個行業環環相扣。現時,雖然旅遊業是海南最突出的行業之一,但未來海南的產業結構有望變得更多元。所以,各行業的港商和外商如有意進軍海南,可以先考慮參與旅遊業相關的業務,再按發展情況拓闊業務範圍。

如果港商和外商想進軍海南,除了可考慮使用香港專業的諮詢服務,部署進軍海南的細節,也可以考慮聯絡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發起的非營利性法人機構,主職招商引資和國際商務服務工作。企業可從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獲得投資落地協助。


1 如想瞭解海南對各行業的准入、營運和跨境服務限制,以及鼓勵類行業清單,可參閱探索海南自貿港(1): 主要政策。

2 西部陸海新通道目的是通過強化中國西部多個省、市和自治區的海陸交通網絡,使中國西部的國內及國際貿易物流通道更順暢,助力國家經濟及「一帶一路」倡議的發展。

3 資料來源:2021年1月14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十三五」建設發展輝煌成就系列的第四場新聞發布會。

返回頁首 ^
    主題:
  • 醫療及保健服務,
  • 建造服務,
  • 法律服務,
  • 會計服務,
  • 金融及投資,
  • 中國內地,
  • 准入,
  • 跨境服務,
  • 零關稅,
  • QFLP,
  • 仲裁
  • 醫療及保健服務
  • 建造服務
  • 法律服務
  • 會計服務
  • 金融及投資
  • 中國內地
首頁

Article Topics

文章主題

醫療及保健服務24719
建造服務24623
法律服務24701
會計服務24596
金融及投資24665

文章主題

醫療及保健服務24719
建造服務24623
法律服務24701
會計服務24596
金融及投資24665
中國內地36293
准入123073
跨境服務142259
零關稅73423
QFLP149948
仲裁87414

interest_article

相關文章

2022年4月28日

金融科技發展:全球概況

2022年4月1日

迪拜國際仲裁中心公布新仲裁規則

2022年3月11日

上海發布臨港新片區條例

2022年3月7日

政府工作報告堅持穩中求進、繼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Related Events

相關活動

2022年5月27日

危機創商機:中小企逆市變陣研討會

2022年8月11至12日

國際現代化中醫藥及健康產品會議 2022

2022年10月26至29日

國際環保博覽 2022

2022年11月9至11日

香港貿發局香港國際醫療及保健展 2022
活動搜尋

Social Share

關注我們

訂閱每周電郵通訊

newpaper-img

訂閱每周電郵通訊

banner-img


本人確定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可將上述資料編入其全部或任何資料庫內作為直接推廣或商貿配對﹝因而可能成為可供本地及/或海外公眾人士使用﹞,以及用於貿發局在私隱政策聲明中所述之其他用途。本人確認已獲得此表格上所述的每一位人士同意及授權,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貿發局作此表格提及的用途。


*此選項是按歐盟有關保護個人資料法律的要求而設,對於非歐盟/歐洲經濟區的客戶,請略過此項。

謝謝

感謝閣下訂閱香港貿發局市場資訊。

分享文章

電郵
LINKEDIN
WeChat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ID: HKTDCofficial

如仍未成為登記用戶,請即登記!

設計「我的資訊」

successfully added on your p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