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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布「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
2021年11月1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10月12日,商務部印發關於《「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十四五」商務發展規劃》,明確「十四五」時期利用外資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為利用外資工作提供指引,為外國投資者投資經營活動提供參考。《利用外資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十四五」時期利用外資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資大國地位穩固,利用外資結構持續優化,與對外投資、對外貿易、促進消費的聯動作用進一步加強,為促進國內經濟大循環、聯接國內國際雙循環發揮更加積極作用,具體目標包括:
- 外商投資准入範圍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准入限制進一步減少,市場准入門檻進一步降低,行業准入流程進一步優化,透明度進一步提高,投資更加自由、便利。
- 利用外資結構進一步改善。外商投資產業結構更加優化,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吸引外商投資水平明顯提高,外商投資區域布局更加合理,外商投資主體結構更加完善。
- 開放平台作用進一步提升。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國家級經開區等吸收外商投資水平穩步提升,開放平台輻射帶動效應持續放大。
此外,《利用外資發展規劃》提出一系列重點發展方向,包括:
- 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壓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包括減少全國和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特別管理措施,持續推進製造業、服務業、農業擴大開放,逐步放寬外商投資股比限制,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優化負面清單形式,細化特別管理措施內容,提高負面清單透明度。在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嚴格實行 「非禁即入」。同時放寬重點領域准入門檻。有序推進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相關業務開放。推動放寬外商投資法律、運輸等行業業務範圍、人員資質等要求。穩妥推進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領域開放。穩步深化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放寬優質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條件。
- 優化利用外資結構
包括優化利用外資產業結構。完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支持外資更多投向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綠色經濟、數字經濟,引導外資更多投向數字轉型、節能環保、生態環境、綠色服務等產業,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領域,鼓勵發展特色農業、休閒農業、智慧農業、農業精深加工、農產品物流、農產品電商等,提升農業領域利用外資水平。支持外資加大中高端製造、高新技術、傳統製造轉型升級、現代服務等領域投資,引導汽車、化工、裝備製造等製造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向研發、設計、營銷、維修等領域延伸,鼓勵有條件的外商投資製造業企業向一體化服務總集成總承包商轉變,推動外商投資向高端化、智能化轉型。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研發設計、金融服務、現代物流、供應鏈管理、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醫療、健康、養老、育幼、旅遊、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增加優質服務供給。另一方面,要優化利用外資區域布局;同時拓展利用外資國別地區來源,包括加強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簽署國家優勢互補,在農業、跨境電商、數字通訊、能源等領域開展投資合。
- 強化開放平台功能
推動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完善自貿試驗區布局,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充分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在外商投資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形成更多可複製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加大自貿試驗區開放壓力測試力度,在服務業等領域放寬外商投資准入限制。引導外商投資投向集成電路、數字經濟、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研發、現代物流等產業,推動高端高新產業外商投資集聚發展。要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進一步放開投資准入,在增值電信等領域加大開放力度。此外,深入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包括支持北京立足「四個中心」城市戰略定位,打造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提升,加快推進國家級經開區開放創新、科技創新、制度創新,提升對外合作水平、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並且提升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平,推動建設集邊境貿易、加工製造、生產服務、物流採購於一體的高水平沿邊開放平台,統籌加強政策支持,打造邊境地區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節點。
資料來源:商務部
- 金融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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