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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公布廣交會展品通關便利措施
2021年10月4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切實做好第130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進出境人員、物資通關監管工作,廣州海關於9月23日發布《2021年第130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州海關通關須知》、《廣州海關支持2021年第130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便利措施》,對廣交會進出境物資實施監管。《通關須知》明確,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特殊物品等展覽品需辦理檢疫審批,進境前參展商應當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而展覽品應當符合《2021年第130屆廣交會檢驗檢疫限制清單》和《2021年第130屆廣交會檢驗檢疫禁止清單》要求。
同時,廣交會暫時進境貨物採用通關一體化模式,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或其委託的主場運輸服務商在廣州海關所屬廣州會展中心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口岸海關實施驗放;其他貿易方式進境的廣交會物資,境外參展方或其代理人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對於ATA單證冊項下廣交會暫時進境貨物,由主管地海關進行審核並簽注,復運出境期限與單證冊有效期相同。廣交會進境展覽品將按規定接受查驗、檢疫等;因特殊情況需在展館現場查驗的展覽品,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或其委託的主場運輸服務商提出申請,經海關審核同意,可運至展館現場接受查驗。
廣州海關同時於《便利措施》公布多項措施,內容包括:
- 便利醫療器械展示,免予提供註冊或者備案證明
僅供展會展示的醫療器械,不涉及研製、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免予提供註冊或者備案證明。
- 便利暫時進出境貨物通關
免予交驗許可證件,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總署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免申報前確認申請,企業可直接向主管地海關申報暫時進出境貨物;免一般貿易申請環節,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在規定時間內向主管地海關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
- 方便特殊物品進境
對廣交會參會代表攜帶自用且僅限於預防或者治療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製品),憑醫生處方或者醫院的有關證明,准予入境。允許攜帶量以處方或者說明書確定的一個療程為限。
- 支持食品化妝品進境參展
僅供展覽的預包裝食品和化妝品免予加貼中文標籤和抽樣檢驗,免予核查收發貨人備案證明;對於少量試用、品嘗、散發的,相關參展商應當在開展前向海關說明消耗方式和擬消耗的數量或重量報海關核准,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證明(參展國官方證書/第三方檢測報告/參展方自驗合格報告/參展方合格申明),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情況,海關可在展前抽取樣品檢驗,並可免予加貼中文標籤。
- 允許「邊展邊檢」,方便動植物及其產品參展
對已獲檢疫准入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動植物源性食品除外),由展會組織方統一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手續,經檢疫合格後進行展覽,僅用於展覽用途的免予檢驗,展後需銷售、使用的允許「邊展邊檢」。
- 3個工作日完成審批,加快動植物源性食品通關
對廣州海關事權範圍內辦理的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動植物源性食品(含中藥材)檢疫審批事項,審批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
資料來源:廣州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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