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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公布海關反假冒備案規例
2021年8月19日
肯尼亞反假冒局(ACA)公布新規例,為新的海關備案制度提供指引。當局於2021年7月23日公布《2021年反假冒(備案)規例》(簡稱《備案規例》),修訂《2008年反假冒(備案)規例》,並於同日公布《2021年反假冒(修訂)規例》,當中涉及代理的登記以及檢獲貨物的銷毀事宜。
《備案規例》規定,任何進口貨物的知識產權持有人應為該等貨物向海關備案。境外知識產權持有人必須填妥規例附表一所列的ACA 1B表格,提供關於持有人、當地代理和獲授權使用知識產權者的詳細資料。填妥的表格應連同附表二列出的費用送交反假冒局。
此外,還有一些申報狀況改變的表格,例如擁有權轉讓、名稱更改登記,或者終止備案等。有關人士也須就任何知識產權貨物進口批次填寫ACA 2B表格,提供出口商、進口商、代理、產品協制(HS)編號以及運抵口岸等詳細資料。
反假冒局呼籲所有為知識產權持有人代理事務的肯尼亞代理向當局登記,以便獲取關於新備案制度的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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