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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加強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合作交流
2021年7月29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7月28日在北京,分別與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署會談紀要,加強內地與香港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簽署的會談紀要提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加強內地與香港司法交流合作,雙方達成共識,包括:
- 雙方同意研究完善內地與香港之間,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內的法律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積極推進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有關工作,探討優化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具體舉措,健全完善取證協助制度,進一步加強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機制建設,為內地與香港融合發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 雙方同意研究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廣調解及仲裁服務。支持香港法律界人士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以及擔任內地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加強法律查明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研究平台。
- 雙方同意鼓勵和促進相互交流。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統籌協調下,推動定期進行人員互訪、借調、實習,開展司法協助方面的研修培訓;為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內地司法實務培訓。
- 雙方同意鼓勵司法信息化建設,探索加強互聯網司法合作和搭建司法協助網絡平台。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香港也簽署了會談紀要,雙方達成積極開展交流與合作、每年互派高層代表團交流訪問,在國務院港澳辦統籌下互派專業人員進行研修和培訓,和定期舉辦專題研討會等共識。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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