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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企業可申報廣州2022年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
2021年8月9日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做好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 [2021] 201號)和《廣東省商務廳關於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項目申報的補充通知》(粵商務貿函 [2021] 203號)要求,廣州市商務局早前印發《關於做好省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進口貼息項目入庫工作的預通知》,表示在廣州市註冊登記的進出口貿易企業,可申報廣州市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發展方向)進口貼息項目,包括:
- 對一般貿易、租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9年版)》中的技術(不含自關聯企業引進的技術)和產品(不含舊品)給予進口貼息支持。
- 對進口貿易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產品金額給予進口貼息支持。
《通知》明確,進出口貿易公司類支持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進口的產品金額;先進技術和產品類支持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進口的技術及產品金額。上述進口產品應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完成進口報關(以海關結關日期為準);進口技術應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執行合同,並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
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須於2021年8月15日截止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資料來源:廣州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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