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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2021年7月19日
6月30日,上海發布《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滬府規 [2021] 7號),自7月1日起在全上海市範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健全完善寬進嚴管的行業准營規則,探索更加適應發展要求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創業透明度、便利度和可預期性。有關改革內容包括:
- 大力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 直接取消審批。在全市範圍內,取消6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試點取消14項事項。取消審批後,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 審批改為備案。在全市範圍內,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試點將15項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後,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
- 實行告知承諾。在全市範圍內,對79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試點對21項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在全市範圍內,對36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
- 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 根據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落實放管結合、並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防止監管真空;構建完善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 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特殊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 圍繞行業領域實施綜合監管。建立健全行業領域綜合監管協同機制,制訂完善分行業領域事中事後監管辦法,理順監管職責,明確監管規則和標準。
- 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
- 深入實施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先照後證」改革,推動將保留的登記註冊前置許可改為後置;開展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服務;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
- 全面深化「一網通辦」改革。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一網通辦」平台辦理,推行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全面推行綜合窗口服務;繼續通過企業專屬網頁等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智能化服務;深入探索「一業一證」改革。
- 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依託市大數據資源平台,推進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涉企經營信息的歸集、治理和應用;在製發紙質證照的同時製發電子證照,推動實現跨地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和數據共享。
資料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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